经查,我院2007-2013年录取的黄兰镜等33名考生至今未按入学要求来我院或我院函授站(点)履行报到、缴费注册手续,也未向我院提交任何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,相关函授站(点)也未就此向我院提交有关请假和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材料。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八条、第十条、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和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函授、夜大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》(湖南省教委1991年5月颁布)第三条之规定,经研究,决定取消该批学生的入学资格,现予以公示,名单附后,见附表《逾期未报到学生名单》。
如有异议请在2018年1月12日17: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,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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